内江市推行“三全”工作法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时间:2020-11-06 作者: 来源:
2019年以来,内江市创新推行扶持全覆盖、保障全方位、发展全领域“三全”工作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开展四类示范,确保扶持全覆盖。开展中省财政扶持村发展示范,市县财政匹配资金2320万元,全力推进103个中央、省级财政集体经济扶持村建设,并指导各县(市、区)每年按照不低于中省财政扶持村数确定县级、乡级扶持村,逐步形成规模合理的集体经济梯次结构。开展市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4000万元,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500万元,择优扶持51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开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示范,市级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00万元,重点扶持集体经济人均15元以下的89个贫困村。开展整镇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全市每年择优选择12个镇开展整镇推进试点,统一编制镇域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方案,统筹资金、项目等资源,推进镇域范围内所有建制村村级集体经济一体化发展,推动全镇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二是强化四项支持,确保保障全方位。强化组织支持。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立,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为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赋码证书。强化人力支持。建立村第一书记常态长效全覆盖选派机制,选派村第一书记1144名。深化“农村家庭能人”培养,建立“智囊导师团”、技术服务团、巡回指导组,培育专业技术人才2.3万人。强化资金支持。全市累计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18978万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8574万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565.5万元,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用地支持。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并探索把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作价联营(入股)等方式,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老和三产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探索四大模式,确保发展全领域。探索合作经营模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使用并形成能产生经营效益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采用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资本化经营,每年按固定资产总值的6%至8%保底分红并确保收益。探索服务创收模式,村级集体牵头成立各类专业协会、农资销售点和产业服务公司等合作组织,通过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以有偿、微利的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探索土地经营模式,利用财政扶持资金通过流转土地,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贫困户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物业经济增收模式,一些具有区位优势的村,利用积累资金或扶持资金,投资购置门面房、建设工业厂房等各类物业,实现物业租赁增收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0/11/5/dd439e4c3150406fa663db34311e06d5.shtml
最新信息
- 2020-11-06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学...
- 2020-11-06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来苏调研鳗...
- 2020-11-06江门市曹阳副市长到市海洋综...
- 2020-11-06全区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
- 2020-11-06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
- 2020-11-06区农业农村厅举办“八五”普...
- 2020-11-06平潭:平潭综合实验区202...
- 2020-11-06全市“三茶”统筹推介、重点...